关于叶爱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日期:2024-11-08 10:49:10 发布人:8000001102 浏览量:0
常工职委组〔2023〕22号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二级学院(部)、部门:
因工作需要,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:
叶爱英同志任检验检测认证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振华同志任信息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李旭海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李锐同志任智能制造学院、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段笔耕同志任设计艺术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侯雪燕同志任党委保卫部部长、保卫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洪煜同志任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。
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自行中止,不再履行免职手续,试用期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。
中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3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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