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务车报废处置的公示(一)
日期:2024-04-26 15:22:35 发布人:8000000761 浏览量:488
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、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》(苏财规〔2012〕26号)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2024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,拟对苏DD0695公务车进行报废处置,现予以公示。
报废资产情况如下:
资产名称 | 资产编号 | 固定资产原值 (元) | 取得时间 | 里程 (公里) | 固定资产净值 (元) | 车牌号 |
别克小轿车 | 00023567 | 216545.00 | 2008-01-01 | 511400 | 0 | 苏D-D0695 |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,实名向国资处和纪委办反映所报废资产存在的有关问题。
国资处电话:0519-86332217;办公室:行政楼220室,黄老师
纪委办电话:0519-86332034,办公室:行政楼405室,马老师
国有资产管理处
二○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